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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牧畜科发〔2010〕11号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生鲜乳质量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畜牧兽医局:
  现将农业部《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生鲜乳质量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农明字〔2010〕第1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加快生鲜乳收购站清理整顿,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清查问题奶粉的有关工作。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生鲜乳质量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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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二月五日

 
主题词:畜牧 生鲜乳质量安全 通知
抄  报:
抄  送: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办公室
2010年2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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