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枣政发[2007]93号)和省畜牧办《关于印发<山东省畜牧业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鲁牧字[2007]45号)文件精神,市局组织人员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全市畜牧业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畜牧业污染源普查是为新时期畜牧业增长方式转变和结构布局优化提供正确决策依据的基础性工作,枣庄市畜牧兽医局高度重视,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市局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和省畜牧办文件要求,成立了枣庄市畜牧业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科。各区(市)也成立了相应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由于各级重视,确保了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工作进展情况。市畜牧兽医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制定了《枣庄市畜牧业污染源普查方案》,并多次召开全市畜牧业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对普查工作进行宣传和发动。2008年1月6日向枣庄市财政局提交了《关于申请枣庄市畜牧业污染源普查资金的报告》,目前,普查经费仍未落实;2008年2月举办了枣庄市畜牧业污染源普查员培训班,对全市畜牧业污染源普查员进行培训,并开放信箱进行问题解答。根据普查实施方案的安排,全市及时开展了畜牧业污染源清查工作,清查情况登记表已上报省畜牧兽医局。在完成普查前期准备工作之后,各区(市)认真组织普查员深入到场、到户,逐项进行普查登记,做到了镇不漏村,村不漏场(户),场永不漏畜禽,严格按照各级有关畜牧业污染源普查的要求,认真填写了普查登记表。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全市的普查任务,枣庄市畜牧兽医局畜牧业普查领导小组组织普查指导员,对五区一市畜牧业污染源的普查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组每到一地,深入普查第一线,现场指导普查员表格填写等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由于检查指导等措施有力,确保了普查填表工作的质量。目前,全市已经完成普查表的填写,等待录入工作的开展。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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