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动物防疫监督所: 为了建立健全外来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责任追溯制度,根据《杭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市政府令第212号)的规定,我市开展了外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报验工作。现将2008年4月份贵市调入我市动物产品的报验情况函告如下: 4月份临沂市调入我市动物产品191批,共1473282.45公斤。其中河东区42批,199500公斤;莒南县8批,42759公斤;兰山区69批,571423.45公斤;临沭县3批,8000公斤;罗庄区4批,22000公斤;蒙阴县2批,13500公斤;平邑县27批,172100公斤;沂南县35批,432000公斤;沂水县1批,12000公斤(详见附件)。 望贵所一如既往支持产销两地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协作,请核实以上信息。 联系电话(传真):0571-86781398、86059939 联系地址:杭州市杭海路434-2号 邮编:310020 附件:2008年4月份山东省临沂市调入杭州动物产品报验情况明细表 杭州市畜牧兽医总站 二○○八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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