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畜牧局(办),办属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鲁政发〔2007〕65号)和农业部有关农业源(畜牧业源)普查的要求,为加强对我省畜牧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山东省畜牧业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领导全省畜牧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审定普查方案,统一部署普查行动;
(二)督促检查各市畜牧业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情况;
(三)审定上报有关污染源普查数据和结果;
(四)协调与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有关事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慕永太 省畜牧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张洪本 省畜牧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唐建俊 省畜牧办公室生产科技处处长
盖仲起 省畜牧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处长
牛树田 省畜牧兽医总站站长
李祥明 省畜牧环境质量监测中心主任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科技处。负责拟定全省畜牧业污染源普查方案,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省畜牧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和技术培训;向领导小组提交普查报告,经审定后发布或上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唐建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流航同志、曲绪仙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生产科技处、畜牧兽医总站、省畜牧环境质量监测中心、计划财务处及部分市畜牧局抽调人员组成。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畜牧业 污染 普查 领导小组 通知
抄送:山东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东省畜牧办公室综合处 2007年12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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