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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区合作经济电子期刊2007年第10期
正文
试论当前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现状和发展思路
——以山东省沂水县高桥镇为例

2008-01-29 作者:张金霞 访问次数: 字体【

       当前,我国农村经济正经历着由产品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和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换的过程。广大农民群众迫切需要寻求新的实用技术,提高农产品的产量;迫切需要产前、产中、产后的多方面服务,尤其是为农产品寻求稳定的市场销路,提高规模效益,抵御市场风险;迫切需要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领联合闯市场,调整生产经营结构,以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较快地增加收入。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具有自我服务,推广技术,开拓市场的优点,适应农民的致富愿望,正是解决这一系列难题的有效办法。  
       一、目前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现状
        近些年来,经过各地的不懈努力和实践,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合作空间越来越大,跨地区、跨所有制的专业联合大量涌现;合作的内容越来越多,服务链条进一步拉长,大多已延伸到产前、产中、产后的全过程;合作的层次越来越高,分工更加科学合理,经营手段也日趋现代化;合作的效益越来越好,呈现出了多层次、多形式、多内容、多成份、多领域竞相发展的好势头。随着规模的扩大,科技含量的提高,市场占有份额的增加,农民从合作中获得了较大的收益。
        近年来,高桥镇坚持“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通过政策引导和提供服务,鼓励支持农民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无公害韭菜、黄烟、果品、板材加工、畜牧等一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进一步壮大了农村经纪人队伍,使之真正成为了联接农户与市场的桥梁。把龙头与农户联结起来,有效地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镇党委政府在总结无公害韭菜合作社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如何发挥好农业机械的作用,于2004年5月率先在小瓮山村成立了农业机械生产合作社。该社共有社员40户,拥有挖掘机1台,推土机2台,链轨车1台,18型拖拉机24台等农业机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实行统一承揽工程项目,搞好利益分配;统一档案管理,对所有的入社机械按照机型动力等建立档案;统一定点维修保养,搞好维修保养;统一收费标准,对本社社员使用农机的,在价格上给予一定的优惠的“四统一”管理模式。
        这些措施使得合作社运转良好,年纯收入超过55万元,村集体年增收5万元,入社社员增收8000元,不但壮大了村集体经济,增加了农机户收入,而且融洽了干群关系,促进了村级工作,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目前,该镇发展各类业经济合作组织64个,拥有会员12300人,发展项目户3260户。
        实践证明,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兴起,不但适应了农民走向市场、参与竞争、实现从计划农业向市场农业过渡的需要,而且适应了农民掌握科技、提高素质、实现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的需要。其作用正在日益显示出来:
        一是加快了农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了支柱产业的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为农民进行购销服务、传递市场信息,指导农民调什么、种什么,通过进行技术服务,指导农民如何调、如何种,促进了专业生产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大大提高了农业比较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如该镇的优质小麦协会,统一为农民提供优质良种,提供种植技术,进行专向培训,与正航食品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以高于市场价0.1元/斤的价格收购农民的优质小麦,使农户每亩收入增加100余元。
        二是有效地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一种组织载体,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自已组织起来、联合起来创办的共营性经济组织,与广大农民有着十分密切的利益关系,与农民“天生”就是利益共同体。
        三是优化配置了农村生产要素。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把农村分散的小生产、农民的劳动与技术、资金,以及产加销各环节有机联结起来,通过实施各种专业服务,扩大了农业生产分工的细密程度,促进了土地、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流动重组,实现农业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对农村商品经济发展与农民收入提高起到了促进作用。 如高桥镇板材购销合作社,积极引导农民大力发展板材加工业,为他们提供各种服务,使该项产业规模不断膨胀,产品的档次和附加值逐渐提高,目前已成为一项增加农民收入的支柱产业,产品主要销往临沂、青岛、淄博等地,胶合板间接出口到新加坡、马来西亚、韩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   
        该产业带动相了关产业的发展,初步形成了杨树丰产林、木材购销、板材加工、销售一条龙产业链,并带动制胶、餐饮、零售、车辆维修、服务等行业的发展。目前,高桥镇已建设专业木材批发市场1处,板材加工专业村发展到39个,木材购销户260户,年购销木材45万方,购销额达4亿元,利税2800万元;木材加工企业230家,其中胶合板加工企业16家,年产板材30万立方,胶合板200万张,年实现产值3亿元,利税1200万元。从业人员达到8000余人,年人均收入5000余元,杨树丰产林发展到4万亩。
       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一个新生事物,目前来说还不成熟、不完善,在发展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归纳起来,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识有偏差
         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因而工作中没有将合作经济组织摆到应有的位置。认识上的原因,导致了领导上的无力,制约了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二)运作不规范
        目前,大多数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由乡镇牵头,机关干部领办,以不同方式挂靠政府。政府在合作经济组织的运作过程中充当了主角,很多经营方面的事都由政府包揽,致使合作经济组织偏离了民营化轨道,没有形成利益共沾、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没有真正成为一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独立经济实体。
       (三)作用难发挥
        首先,组织化程度不高。大多数合作经济组织特别是民办合作经济组织,处于自发状态,往往是大宗农副产品上市之前临时拼凑,组织结构比较散,没有真正形成紧密的经济实体。
        其次,大协作意识不强。各地合作经济组织种类较多,但真正在专业化基础上开展行业协作的很少,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起来成紧密性经济实体的更是没有,同行业相互杀价,组织结构规模小,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和提高。
     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思路和对策
        现阶段,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发挥资源优势,培育支柱产业,在巩固试点成果和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稳步地办好一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其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及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示范作用。
  (一)提高认识,更新观念
        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要从农村改革发展的全局去认识,从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高度去认识,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的位置上来,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坚持原则,正确引导
        一是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农民为主体,农民自愿参加,入退自由。
        二是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
        三是坚持先发展、后规范的原则。各级政府首先要坚持鼓励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先发展起来,然后对具有一定规模、一定条件的合作组织,引导其建章立制,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法人登记,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三)因地制宜,多模式发展
       合作经济组织的组建形式可以由农民自办、联办;农民和国家技术经济部门、事业单位联办;也可以是农民与其涉农企业、公司联办的。在服务内容上,不限定办服务实体,只要能真正解决农民的实际困难,都应大胆地尝试和发展。
       (四)健全法规,完善机制
        制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章程》,完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运营机制和管理制度,引导其向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
       (五)政府扶持,创造环境
        一是舆论引导,搞好合作知识的普及宣传,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政策支持,重点是为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体制和法制环境。
        三是开展培训,通过培训,逐步提高基层干部和农民的市场经济和发展合作经济等方面的知识,使广大农村干部和专业户明确为什么要办和怎样办好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四是技术服务,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部门要对属于本行业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施跟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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