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特点,为解决“三农”问题而做出的重大决策。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通过综合建设,最终目标是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重大决策为“十一五”时期的农村公路建设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 农村公路是公路网的基础,是农村地区最主要甚至是一些地区唯一的运输方式,是关系到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设施。农村公路发展了,可以改善农村运输条件和投资环境,促进农村“生产发展”;可以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农民就业,促进农民“生活宽裕”;可以加快农村信息传播和对外交流,改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激发农民自力更生、奋发图强。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努力探寻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的新路子,已成为各级交通管理部门思考和研究的重大课题。 一、认识到位是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的基础 农村公路有着线路多,里程长,分布广,密度大的特点,传统的县乡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和政策远远落后于新的发展形势,单纯依靠国家补贴或地方自筹都面临着养护资金、养护机制等新的矛盾。如果养护管理工作跟不上,必将导致农村油路失管失养,使群众集资修路的血汗钱付之东流,使百万农民铸就的路产流失或毁于一旦,使农村生产力遭到损失和破坏。因此,如果不及时探索和研究农村油路的养护和管理问题,不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公路的养管机制问题,就严重地影响了党群、政群关系,损害了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 农村公路属公益事业,是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大抓特抓的事情,不应有任何的推诿和扯皮,这是关系到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的大事,非抓紧抓好不可。制定对公路养护原则、养护管理机构和养管费用筹措以及养管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规定,出台一系列办法和实施细则,并在养护机制、资金、人员等方面予以认真落实。层层签订农村公路养管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目标,采取县与乡、乡与村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明确,奖惩明确,使养护和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创新机制是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的关键 解决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问题,必须改革现行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把农村公路管理纳入各级政府的职责,纳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合理划分农村公路的管理层次和管理权限,建立适宜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同时,要建立由车辆养路费与地方各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共同组成的多渠道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来源,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农村公路特点的养护新机制,提高养护管理水平。 (一)农村公路养护走向市场化道路 我国现行的公路管理体制是按照计划经济的要求,以及“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多年来,这种体制较好地发挥了中央和地方投资公路建设的积极性,在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这种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公路管理体制,愈来愈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已经对新形势下公路事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因此,必须加快培育和发展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建立适应市场规律的运行机制,撤消现有的公路养护道班,允许和鼓励组建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养护工程专业队或公司,参与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竞争,逐步转为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护企业,推向市场。改变目前公路养护生产单位过于分散、效率低下的状况,实现规模化、专业化、机械化,以提高养护质量和投资效益,也有利于公路管理机构从生产型向管理型的转变。对公路改善、大中修、绿化、水毁专项修复等适宜于市场竞争的养护工程,要逐步推向市场,实行招投标,以促进养护工程市场的发育,降低工程造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 成立办事高效,人员精干、面向社会的新型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对列养的农村公路进行调查,负责监督并调控全县的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按照“宏观管住、微观放开”的原则,由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进行统筹规划,提出养护项目,面向市场进行招标;制定政策、提供服务、对养护工作、质量进行检查监督。改变目前机构重叠、职能交叉的公路管理现状,保证农村公路的及时养护。 三、建设资金是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的重点 地方各级交通、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要积极做好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筹措工作,要充分体现“逐步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国家支持范围”的要求,不断加大公共财政的支持力度,确保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正常化、规范化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省、地(市)、县、乡四级地方政府要统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保证农村公路的正常养护。随着农村公路里程的增加和地方财力的增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财政资金要逐步增加。 要统筹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确保公路养路费总收入在扣除征收成本、交警费用和水利建设基金后用于公路养护的资金比例不低于80%;交通、财政部门要加强管理和监督,结合当地实际,逐步落实汽车养路费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投资部分,集中用于农村公路的养护工程。要加强农村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所收资金原则上要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要充分利用“一事一议”政策,采取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引导沿线村民投工投劳养护农村公路。同时积极鼓励包括受益企事业单位在内的社会捐赠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在农村公路普查的基础上,根据统一的统计标准与口径,确定本辖区需要列入养护范围的农村公路里程,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数据库。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辖区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成本进行全面测算,并以此为基础合理确定养护资金投入标准。地方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合理配置干线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技术、人员、设备等资源,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避免机构重复设置和人员膨胀,不得利用改革之机新增人员。 要努力降低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中人员经费的支出比例。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可以通过竞争方式承包给公路沿线的村民,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鼓励通过竞争方式,将油路挖补和水泥路修补等小型养护工程捆绑承包给专业化养护队伍,实行合同管理、计量支付。鼓励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捆绑招标,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定具备资质条件的公路养护公司,充分发挥专业管理、施工、监理队伍在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中的作用。 2003年以来,山东滨州市农村公路改造累计完成投资31.6亿元,其中养护完成投资9775.1万元,共建成等级农村公路7700余公里,大中桥138座6500延米。已完成的项目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90%以上。 四、提高管理质量是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的核心 公路养护的核心是提高路况质量,保证公路的通达能力,发挥公路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公路养护标准,完善公路路基、路面、桥涵防护工程的配套是发挥公路效益的基础。在突出路面养护的同时,又重点抓了路基、桥涵、边沟、边坡的全面养护。在部颁标准的基础上,从严要求,向精、细、美发展,努力建设高标准的文明路段。 市交通局制定的地方公路养护办法中,明确提出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新要求,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以养好路面为中心,加强全面养护为目的,达到路面平整无病害,路肩整洁无堆积,边坡稳定无塌陷,边沟畅通无积水,桥涵完好无堵塞,标志齐全无短缺,绿化到位无空白,逐步实现公路等级化、标准化和美化。按照制定的养护标准认真落实,以路面为中心,突出了边坡、边沟的养护和路容路貌建设,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五、强化路政管理是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的长远之计 抓好公路养护的同时,还十分重视路政管理,突出依法治路,确保公路畅通。在路政管理上,加强了目标责任管理,市、县、乡都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从而加强了政府和部门对路政的管理。由于他们重视路政管理,加强公路养护,认识到位,措施得力,从而使农村公路养护质量长期稳定的保持良好状态,确保了农村公路畅通无阻,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满足了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适合本省情况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落实工作职责,明确工作机制,保障农村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乡村道路的路政管理工作可以结合养护管理工作,采取委托管理等多种方式,充分调动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沿线村民保护公路的积极性。 道路的使用只有同科学的管理与及时、专业的养护相结合,才能获得良好的效果。目前农村公路最突出的问题是建成后的养护管理问题。农村公路本来等级就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如果缺乏及时有效的养护,路况必然会下降,用不了几年,好路就会变成坏路,政府的投资和老百姓的辛勤劳动就会付诸东流。从建养并重的角度,农村公路养护问题必须得到足够的重视。长期无人管养或不科学管养,都会造成农村公路的路况质量下降,服务水平降低,无法达到应有的技术状况和使用功能,使农村公路不能正常发挥其作用,也势必造成建设资金的浪费。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高效、科学的公路管理及养护体制已经成为一项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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