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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区合作经济电子期刊2007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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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 完善村务监督管理

2008-01-29 作者:苏正启 等 访问次数: 字体【

        一、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的重要意义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对象是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对当年即将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的村要进行离任审计;对已完成换届选举的村要开展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近几年来,大部分地区实行了会计公职化或会计记账中心,对农村财务进行“三监管”或“四监管”,这对规范农村财务,化解各种矛盾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中,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的经济专项审计,已成为农村越来越关注的一个焦点,它的顺利实施对于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有着重要的意义。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和职责,曾经明确要求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审计。因此,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
        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促进农民群众选出作风正派、廉洁公正、为民办实事的村干部,有利于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因此,如何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成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突出审计重点,准确评价村干部经济责任
        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要把握审计的重点:
        (一)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计
         主要审计村干部任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财务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
        (二)财经法纪执行情况的审计
        主要是村级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三)农民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审计
        主要审计集体资产处置,看村集体企业改制,“撤村建居”和并村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四)债权债务管理审计
        主要审计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
       (五)土地发包、承包的审计
        主要审计“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
       (六)专项资金管理的审计
        主要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和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
       (七)财务公开审计
        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另外,还要根据各自的实际,对群众要求的其他热点问题进行审计。
        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准确评价村干部经济责任
        对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既要找准问题,又要肯定成绩,要做到对党委、政府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也要对被审计的村干部负责,只有做到三个负责,审计结论才能经得起检验,对于查出的问题,根据有关政策依法做出审计决定或意见,并依法依纪作出相应处理。因此,审计评价应重点把握以下三点:
        (一)以经济责任为主
         对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实施审计,主要是对所在村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依法进行审计,检查和确认任职期间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在具体审计活动中,审计人员必须严把审计范围,坚持以经济责任为主,维护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性和严肃性。
        (二)全面性
         对村干部经济责任实施审计,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既要找准问题,又要肯定成绩,分清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的界限。在提出处理意见和审计决定时,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既不能放纵违纪违法行为,又不能单纯脱离实际找问题,挫伤干部的积极性。在审计中查出党政机关干部和村干部侵占集体资金和资产,铺张浪费等给集体造成损失的,要责令其如数退赔和赔偿,并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公开。
        (三)抓好审计后续工作,将审计结果落到实处
        审计工作完成后,关键在于把审计结果落到实处。通过审计,要善于总结和发现各种共性的和个性的问题,根据本乡镇各村干部队伍存在的现状和具体情况,提出整改建设和措施,将审计结果落到实处,真正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管理和考核中的作用。
        总之,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农村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需要各级经管、纪检等部门大力合作,加大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力度,逐步实现农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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