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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区合作经济电子期刊2007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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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畜牧合作社 开展产销协议活动 推动畜牧业发展

2008-01-29 作者:王绍森 访问次数: 字体【

       近年来,经过多方努力,潍坊市畜牧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全市已办起各类畜牧合作社1052个,其中,经过畜牧部门指导或领办的、运转比较规范的畜牧合作社达200个,涉及生产、加工、运销等多个领域,包括生猪、奶牛等10多种畜禽,通过开展产销协议活动,与国内外建立了稳固的产销关系,开拓了畜产品市场,促进了农民增收。到目前,全市畜牧合作经济组织共带动农户5万多个,年增加农民收入10多亿元。
        近几年,潍坊市主要通过“部门牵头、典型带动、发挥优势、帮扶鼓励、联合创建”等五项措施,积极推进畜牧合作社发展。
        部门牵头,就是畜牧部门带着大家学,领着大家干,做给大家看。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行了广泛宣传;通过观摩学习、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现场会等形式加强了合作知识培训。在此基础上,各级畜牧部门通过具体兴办合作社,为农民提供良种、技术、资金、信息、产品销售等优质服务,带领企业和农户办大事、闯市场、增收入。
         目前,全市畜牧系统领办的合作社达108个,运作情况良好,发挥作用明显。如:安丘市畜牧局成立的养猪合作社,按照“六统一”的办法,为养猪户实行“一条龙”服务,发展社员户461家,存栏生猪2.8万头,年出栏4.2万头,今年已出栏3.8万头。合同户308个,放养合同母猪3100头。为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合作社与青岛、临沂、莱阳等地签订了产销协议,已协议销售生猪1.32万头,销售额4180万元,合作社实现纯利润13.1万元。临朐县畜牧局以营子镇兽医站为依托,办起了临朐县奶牛合作社,入社的社员户已达1.2万多个,入社的奶牛达1.6万头,社员户遍布该县的17个乡镇、潍坊市的5个市县及省内6个地级市的20多个县市区。为搞好统一销售,该合作社与维维乳业集团签订了长期产销协议,产品价格高出市场0.1元,年增加养殖户收入800多万元。
        典型带动,就是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带动全市畜牧合作社发展。潍坊市本着“积极稳妥,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选择了一批创立时间早、管理规范、经济效益好的畜牧合作社典型,组织农民参观学习,极大地推动了面上工作的开展。
        如去年8月份,在昌乐县阿陀镇召开了全市发展畜牧合作社现场会议,通过试点示范,带动了面上工作的全面展开。现场会后,全市新成立畜牧合作社30多个,其中,仅青州市就新成立了在工商部门注册的生猪、奶牛等产销合作社22个,社员户达1303个,其中,生猪合作社8个,社员户347个,存栏生猪4.2万头,年出栏10万头,今年已出栏6.55万头,均与诸城得利斯集团建立稳固的产销关系,产品高出市场价格0.2元。
        发挥优势,就是充分发挥产业和人才优势,帮助指导有条件的单位和能人创办合作社。
         一是发挥产业优势,兴办龙头带动型合作社。近几年,潍坊市充分发挥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多、规模大、加工能力强的优势,组织他们实行原料供应、畜禽饲养、产品收购、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降低了市场风险,保护了农民利益。诸城市充分发挥生猪产业优势,先后成立生猪产销合作社100多个,这些合作社在统一供种、供料、防疫、技术服务的基础上,均与得利斯集团订有长期购销合同,实行保护价收购,解除了养殖户的后顾之忧。
        二是发挥养殖大户优势,兴办能人带动型合作社。近年来,潍坊市涌现出了一大批养殖大户,充分发挥他们的辐射带动作用,组织成立畜牧合作社,把广大养殖户有效地组织起来,形成了大户带小户,小户促大户,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高密市充分发挥养猪大户多的优势,组织43个养猪大户牵头成立了43个产销合作社,入社养殖户达4736户,通过合作社与诸城、潍坊、青岛、上海等地建立长期产销协议,今年外销生猪11.6万头,占该市生猪出栏量的12.5%。
        三是充分发挥村集体优势,兴办集体推动型合作社。由村委牵头成立畜牧合作社,组织农民联合进行养殖与销售,较好地解决了一家一户难以解决的问题,深受农民欢迎。如:诸城市密州街办十里三村,由村集体统一出资建设标准化饲养小区,成立特种动物生产合作社,由合作社实行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并与河北大型毛皮公司签订供销协议,稳定了产品销路和价格,吸引入社农民180户,存养狐狸、水貂46万只,年收入3000万元以上,户均15万元。
        帮扶鼓励,就是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扶持畜牧合作社发展。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潍坊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在用地、贷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税收等方面给予了最大限度的优惠扶持。对农村专业合作社及其所办的加工、流通等经济实体实行税费减免政策;市、县财政每年都安排专项支农资金;农信等金融部门每年也安排一定数额的农业贷款;农村合作社及其兴办的经济实体,享受民营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符合农业龙头企业条件的,享受农业龙头企业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市政府还明确规定: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向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
        同时,还对先进合作社及优秀社员进行表彰奖励,有力地推动了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安丘市财政对新成立的各类畜牧合作社扶持现金1万元;临朐县出台了帮助贷款、免除税收等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了畜牧合作社的发展。
        联合创建,就是联合有关单位、龙头企业、合作社和个人成立畜牧协会,创建“捆绑式合作社”。为给全市的龙头企业、产销合作社及广大饲养户提供即时、高效的产销信息,潍坊市于2006年8月份成立了潍坊市畜牧协会,吸收了畜牧系统有关单位、畜牧龙头企业、畜牧合作社、饲养大户共280多个会员单位参加。协会创建了畜牧信息网站和畜牧信息导刊,组织入会单位、个人适当缴纳会员费后,随时免费在刊物和网站上发布品牌产品及价格、供求等行业信息,收到了“以产招商、以销促产、产销两旺”的良好效果。
        目前,潍坊市由合作社生产的畜产品已出口到2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国内的主要大中城市建立直销点230多处,并与肯德基公司建立了长期供货关系,年销往肯德基连锁店的肉类达3万吨以上,占据国内供货总量半壁江山。有120多个畜牧合作社与京、沪、杭、长等大城市建立了产销协作关系,进入京、沪、杭、长等大城市的产品达50多万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于2007年7月1日起施行。潍坊市将继续加强宣传普及工作,依法大力发展畜牧合作社,进一步优化畜牧生产组织形式。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发展畜牧合作社。打破区域界限,兴办不同层次、不同经营范围的畜牧合作社。
        二是依靠多种力量发展畜牧合作社。充分发挥农村干部、乡村能人、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畜牧系统企事业单位、畜牧投入品生产供应企业等单位和个人的作用,不断加快合作社的发展步伐。
        三是规范现有畜牧合作经济组织的运营机制。指导现有畜牧合作经济组织认真学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依法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重点提高协议销售能力,开拓更多的国内外市场。
        四是积极争取政策扶持,为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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