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必要性 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本与商业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是用来衡量银行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负债规模是否相应的指标。它是保证银行经营安全性和稳健性的一项制度安排,是制约商业银行资产规模扩张的界限。 同其他企业一样,一定量的资本是商业银行经营和发展的基础,但是与其他企业不同,银行是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其资本在总资产中的比例远远低于其他企业,这无疑增大了银行经营的风险性。中国银监会借鉴1988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出台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必须建立在各项资产损失准备充分计提的基础上,且在计算信用风险资本时采取更为审慎的标准。该办法强调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并且根据资本充足率状况将商业银行分为三类,采取差别化的监督措施,特别是对资本不足和严重不足的商业银行提出了严厉的限制性措施。 在金融业开放不断加快、银行监管标准逐步国际化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日益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资本充足率,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和发展的当务之急。 二、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现状及成因 目前中国银行业分为五个层次:第一层次是4家国有商业银行和3家政策性银行;第二层次是12家股份制银行和112家城市商业银行;第三层次是709家城市信用社和近3.4万家农村信用社;第四层次是200家外资银行经营机构;第五层次是非银行金融机构。而国有商业银行在我国银行业各金融机构资产和负债总额中占到50%以上的比例,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一直以来是我国银行业的主体,为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加强管理,剥离不良资产,经营状况不断改善。表1列示了近三年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变化情况。 根据资本充足率=资产总额/风险加权资产,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低下的原因可从分子和分母两个角度来分析。从分子角度来看,新资本协议规定资产总额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其中,核心资本包括普通股本(及溢价)、未分配利润、非累积性优先股、少数股东利益以及其他一级资本工具,附属资本包括贷款和租赁损失准备金、次级债券、中期优先股、未分股利的累积性优先股、股本债券等。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结构要简单的多,主要的资本工具有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以及贷款呆账准备金。目前有学者将资本充足率低下的原因归结为会计原因。会计原因是从会计准则所规定的计算方法来说,各项资本工具绝对额的增加可以直接增加资本总额的数量,主要包括加大财政注资,减轻国有银行税收负担,提高银行盈利能力等措施。 通过表1可以看出,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与巴塞尔协议规定的标准差距较大,直至2005年底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才超过了8%,达到了巴塞尔协议的规定。这是由于国家近两年出资发行特别国债补充银行资本金的结果。但是资本充足率示一个动态标准,随着资产规模的不断变化,银行应该主动调整资本量,以满足资本监管的要求。因此,这类通过外部条件变化给商业银行资本金带来的提升,在不对国有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改革的情况下,只会产生暂时的效果。1998年2700亿元特别国债补充资本金的措施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因此制度原因才是导致国有商业银行资本严重不足的深层根源。 首先,国家声誉的隐性担保导致国有商业银行有条件的低资本经营。国有产权的存在,使得存款者可以无视银行经营状况而进行储蓄行为,将国家信用代替了银行信用,减少了对国有商业银行的监督动机,以连续的存款保证了国有商业银行资金的流动性,使其可以持续这种片面追求规模扩张的低资本经营模式。 第二,转轨时期经济的快速增长,以及不完善的信用环境和市场法制,导致我国银行业缺乏资本约束观念,加之银行治理结构和激励机制不完善,形成了片面追求资产增长和规模扩张的局面,从而忽视了资产质量和结构的优化。我国的银行业在形成如今庞大的规模的同时还承担了不少社会经济转型成本,积累了大量经营风险,严重影响了资本积累过程。 第三,资本金固化率偏高。国有商业银行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净值占资本的比重已远远超过30%的规定,这种做法影响了流动资本比重,限制了资本各项功能的发挥,恶化了资本不足的现状,增加了运营和管理成本,而国有商业银行传统的经营理念使其很少愿意通过出售或者出租固定资产的方式来增加资本金。 第四,国有商业银行缺乏外部融资渠道和手段,基本无法实现通过从资本市场融资来增加资本的目的。既不能上市发行股票和永久优先股来积累核心资本金,也无法取得股本溢价来增加资本公积,同时又缺乏发行可转换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券增加附属资本的条件。 从分母角度来看,国有商业银行最大的问题在于其居高不下的不良资产,这将会导致资产的平均风险权重偏高,尤其是《新资本协议》已将不良资产的大部分风险权重由目前的100%调增至150%的情况下,更需要在全面开放国内金融市场之前尽快解决这一问题。不良资产造成的资产损失,在拨备覆盖率不高的情况下,将会严重侵蚀资本金,进一步降低资本充足率。其次,国有商业银行缺乏资本约束的经营理念,存贷款规模增长过快,没有注重资产结构的调整。 三、提高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途径 笔者认为提高资本充足率应该从增加核心资本或附属资本以提高资本金在总资产中的比重和降低风险资产总量两方面考虑。具体来说,补充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途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家财政注资。国家财政资金长期以来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赖以生存的基础,财政注资是我国协助金融企业改造、稳定金融市场的一贯方针,是提高资本充足率最直接最有效的一种方式。国家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都安排一定量的资金用于补充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近5年,中央政府累计为国有商业银行注资或剥离不良资产达23000亿之巨,国家财政已经连续十几年出现赤字,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约5000亿元的资本金缺口来看很难再指望财政向银行大量注资。此外,财政注资这种政策纵容了银行资产管理方面的疏忽。 (二)上市融资。上市融资是商业银行扩大资本规模,增补资本金的基本途径之一,即符合条件的银行通过在国内、国外资本市场公开发行,筹措资本,使资本充足率得以显著的提高。上市银行可以进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解决资本金不足的问题,还可以通过收购、兼并、联合、托管等多种方式实现资本的有效运营,将银行拥有的各种形态的存量资产激活为有效资产,从而迅速改善其经营管理。 (三)减轻银行税赋。税收负担的轻重直接影响银行税后净利润,进而影响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大小,进而影响转增资本和资本充足率。为保证对银行资本金的补充,国家应对银行实行相应的优惠政策。一是要将商业银行的营业税税率进一步降低,如果国家对商业银行实行2%的营业税税率,银行一年将少交250亿元左右的营业税用于补充资本金。二是要减小营业税税基,以所得利润为纳税基数而不是以利息收入为纳税基数。三是要尽快统一内外资银行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 (四)发行次级债务,增加附属资本。长期次级债券是指原始期限在五年以上的次级债务,它的财务地位低于存款和高级债券,但高于普通股及优先股。首先,长期次级债券是一种纯债务,它只在一定期限内具有资本的属性,并非银行的自有资本,最终仍需要偿还,只能为银行提供一个改善经营状况、调整资产结构的缓冲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资本充足率不高的问题。其次,附属资本的总额不得超过总资本的50%,制约了次级债券的发行总量。因此,发行长期次级债务有缓解燃眉之急的作用,在银行因快速扩张而暂时出现资本充足率下降,无法达到监管要求的情况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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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大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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