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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养猪”既不合法又不合理

2007-12-06 访问次数: 字体【


  东莞市决定从明年起,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养猪。不是因为猪的丑相影响市貌,也不是因为猪患了禽流感、口蹄疫什么的,禁猪的理由很让公众费解,因为猪成了该市“最主要的污染源”。
  法律并没有对百姓的养猪行为进行限定,国务院更是明文规定“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和限制生猪饲养”;从另一个角度看,养猪保障和致富更是中国人数百年来的经济传统,猪是许多低收入者一种“财产性收入”———“禁止养猪”显然既不合法又不合理。
  “养猪已成为最主要的污染源”,这个判断违背公众的常识,养猪产生的污染难道比那一个个国外转移过来的夕阳产业制造的污染还多?可能不是,问题出在轿车和工厂能为一个地方创造更多的GDP,可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可以让城市形象很现代很光鲜,而养猪却不能,只能给一些低收入者带来些许收入。
  更重要的是,当地在“禁猪令”中拥有许多部门利益。比如,禁止养猪后,政府规定必须申报“生猪供莞定点基地”,东莞市场上的所有猪肉都要从生猪供莞定点基地买进。显然,其中包含着某些部门的垄断利益。另外,禁止养猪后,城市形象会光鲜很多。既然如此,瓜田李下,为了避免“政府部门谋私利”的质疑,不妨先走个民主决策程序吧。怎能如此简单地就把污水都泼到猪身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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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府禁止养猪的多重追问

  广东省东莞市近日召开会议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养猪。东莞市环保局局长表示,东莞工厂多、外来人口多加上养殖场多,造成非常大的污染,已不能再承受额外的污染量。
  如果单从当地政府发布的有关数字来看,东莞禁止养猪的理由似乎无懈可击:一是污染重,东莞现有现有75万头生猪带来的污染排放量,就相当于450万人口的污染排放量,若要有效削减,相当于要新建一座日处理13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二是不经济,平均下来,花在每头生猪上的污染处理费需要547元,实际上养一头猪能纯赚547元并非易事。
  但对养猪行业污染情况如此深入地研究,特别是他们罗列的如此精确的连串数字,就足以证明其禁养政策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吗?恐怕很难。相反,其政策理念与行为的多重乖谬,却因之而欲盖弥彰。
  东莞政府对于养猪污染的经济账算得很明白,可惜,对于当地工业污染的明细账,他们却只字不提。是因为这笔帐很难像养猪业那样算清,还是压根就不愿甚至不敢去算?而除去工农业污染外,东莞当地其他污染源如交通、建筑、服务业等领域的污染情况又当如何?
  其次,当地政府给养猪行业算的环保账,如果数字真的准确无误,那么将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养猪“定律”,因为无论在经营模式、规模还是污染物排放及处理程序等方面,东莞养猪行业恐怕都不会是“绝无仅有”的另类。如此算来,全国的养猪业都是污染排放达到人口的6倍,利润还赶不上污染处理费,那么全国人民是否该放弃食用猪肉的“陋习”,是否该让全国人大尽快立法在全国禁止养猪?
  更为重要的是,地方政府既没有充分调研、反复论证,也没有广泛听取当地民意,仅凭自己单方面的研究结果,就强行禁止一个行业在辖区内存在,是否于法有据?中央三令五申强调要“依法行政、民主行政、科学行政”,东莞的禁养令依的哪条法律?民主体现在哪里?又遵从了哪门子科学?
  想想偌大中国,工厂多、外来人口多外加养殖场多的地区,恐怕绝非东莞一地,难不成所有情况相似的地方都禁止养猪?
  其实,他们口中这些言之确凿的数字,正是足以让他们深刻反思的地方:为什么养猪业类似的污染排放量,类似的污染治理费用开支,在其他地区,甚至是同样工厂多、流动人口多、养殖场多的地方,就没有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也没有成为所谓首要污染源而让当地觉得如此难以承受?是不是在除养猪业之外的其他产业繁荣昌盛之时,东莞当地生态已经脆弱得无法承受一个最最原始不过的农业养殖业了?

东莞禁养猪是个劣政

  东莞市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养猪。东莞市市长李毓全称,东莞现有75万头生猪带来的污染排放量,相当于450万人口的污染排放量,要新建一座日处理13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才能有效净化处理。
  我可以理解东莞市在环境保护上的需求,但是,似乎人人都知道,当今环境污染的主要问题来源于重化工业。而某种意义上说,养猪,则完全可以成为一个绿色产业,一个不产生任何污染的产业。农村那种最原始的养猪方式即可做到如此,现代科学指导下的养猪业就更不用说了。所以,以环保的名义禁止养猪,让人怀疑它是否一个科学的决定。
  当然,我注意到了东莞市长之禁止养猪的理由,同时注意到有市民如此来支持这一决定:“现有很多养殖户使用潲水喂养,而且都在不易引人注意的偏僻地养殖,试图逃避动物防疫监督,从而造成严重的动物疫情,同时对食品安全造成威胁。另外,很多养殖户把养猪的污水直接排进河里,对河流污染太大了。”但是,所有这些给我的感觉是:它反映的不是养猪业本身存在的问题,而是政府管治不力的问题。
  也就是说,倘使养猪业真的存在环境污染的问题,那是政府指导不力,或者政府的投资不足,从而使本可成为绿色产业的养猪业无法达到那个高度。而市民的支持则不幸非常具体地说明了政府在管理上的不足和疏漏。那么,面对这一切,政府本该以弥补自身工作不足为选择。
  但是,东莞恰恰没有那样做,它完全走向了反面,是禁养!专家说这种做法是懒政,我觉得这真是太宽容了!因为在我看来这完全就是劣政!
  我觉得一位东莞市民对此事件的评价非常妙。她说,“一个地方政府,禁止一个合法行业的存在,在法理上是站不住脚的。污染根本不是禁止的理由。如果这个理由可以成立,那么禁止养鸡业是成立的,禁止餐饮业也同样成立。进而,我们怕是要禁止东莞养人,因为他们造成的污染恐怕是最严重的呢。”
  当然,禁止养猪,必然要使一部分养猪户离开东莞;禁止养猪,恐怕也必然带来东莞猪肉价格的高涨,从而使一部分人因生活价格的提高而离开东莞。如此说来,禁止养猪,其实也就是禁止养人了!

“禁止养猪”是缺乏民意的算计

  东莞市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养猪。东莞市市长李毓全称,东莞现有75万头生猪带来的污染排放量,相当于450万人口的污染排放量,要新建一座日处理13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才能有效净化处理。
  在猪肉一再涨价的时代背景下,东莞市提出禁止养猪,自然引起地震般的轰动。不过,站在东莞市的角度看,也不得不佩服他们的如意算盘打得实在是精。因为从生产发展来看,养猪确实不划算。养猪的最大后果是污染严重,而养殖户都没有能力处理污水,“挣的是环境的钱”;建污水处理厂并不合算。一头猪纯赚的钱还不如污水处理费。
  当然,禁止养猪并不等于市民没猪肉吃。从外地调入即可。帐算得是没错,可东莞市却恰恰忽视了一点,即缺乏民意。禁止养猪事先没有经过民意调查,更没有取得民众的支持。因为缺乏民意,因为缺乏民生,在逻辑上也就显得漏洞百出了。
  东莞市是工业城市,要说污染之首,再怎么排也不可能排到养猪。而如果以污染的严重程度来禁止的话,养猪无论如何是排不到的。那些污染严重的工业要先被禁止。可东莞市显然是舍不得的。毕竟经济的发展是要靠他们的。再说,污染原因根本不是禁止的理由。如果这个理由可以成立,那么禁止养鸡业是成立的,禁止餐饮业也同样成立,进而,我们怕是要禁止东莞养人,因为他们造成的污染恐怕是最严重。
  更为荒唐的是, 东莞市可以这样算计,那其它城市同样可以这样算计,那我们如何能够吃到猪肉?
  《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明确规定:各城市要在郊区县建立大型生猪养殖场,保持必要的养猪规模和猪肉自给率。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和限制生猪饲养。而东莞市的做法是有意违犯规定的,到底是为了环境,或是为更好的垄断,我们现在尚无法判断,但不管怎么样,对民众,特别是对那些养猪户是相当不利的。
  养猪造成的污染并不是无法解决的问题,只要政府的管理力度大些。自然会得到有效处理。而一禁了之,是种懒政。而养猪是关系到民生的重大事情。涉及到民生的问题,在算法上不是以合算为标准,而是以是否方便民众为标准,是否损害到民众的利益为标准。只要对民众有利的民生工程,花再多的钱也是值得的。政府是不能以算计来对待民众的民生问题的。
  “禁止养猪”是缺乏民意的算计,不是政府所应该有的行为。还是顺从民意停止吧。

从东莞“禁猪令”看先富地区的责任

  广东省东莞市日前作出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养猪。据称,东莞市现有的75万头生猪带来的污染排放量,相当于450万人口的污染排放量。(《南方都市报》12月5日)
  东莞“禁猪令”消息一经发布,舆论哗然,网民们说什么的都有:因噎废食,重工轻农,典型的懒政,侵犯养殖户权益,拿猪当污染替罪羊……最响亮的声音则莫过于:假如全国各地都不养猪,我们吃什么?
  这个问题看似尖锐,其实是个伪命题,因为全国各地不可能都像东莞那样不养猪,换言之,不是每个地方都有不养猪的“资本”———这个“资本”说到底就是经济发达,不需要养猪业为GDP作贡献。东莞正是看清了这一点,本地不养猪,自有外地为我养猪,本地人见不到猪跑,但不愁吃不到猪肉。
  这让我不由得把养猪场与化工厂联系起来,两者确有共通之处:都会造成环境污染,但其生产的产品,不管是猪肉还是化工产品,都为人们生产和生活所必需。近些年来,一些先富地区为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纷纷将化工厂以及化肥厂、炼油厂、印染厂、造纸厂关停并转,予以淘汰,可淘汰来淘汰去,这些厂最后都被淘汰到了经济欠发达地区。先富地区的人们,既减轻了环境污染之害,又可享受到外地“进口”的廉价化工产品。
  这是当今国内的大趋势,背后是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巨大差距;这也是当今世界的大趋势,发达国家不也将夕阳工业、污染企业纷纷“淘汰”到发展中国家吗?在国与国之间,我们认为这是发达国家利用经济优势“欺负”发展中国家,那么在一个国家的地区与地区之间,以加重欠发达地区环境污染、牺牲其长远发展利益为代价,来减轻先富地区的污染、维护先富地区的利益,这是否也意味着一种不平等?
  至少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禁止养猪也好,淘汰化工厂也罢,先富地区只是转移了环境污染,而不是着眼于控制或治理环境污染。如果先富地区的环境逐渐好转,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环境一天天恶化,这显然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结果,也绝非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本意和长远之策,更非有利于国家整体利益。
  因此,先富地区的环保工作,应重在治理,而不是简单淘汰,不应着眼于禁止养猪、淘汰污染企业等“转移”之法,这种“转移”之法的实质,是将先富地区应当承担的责任,转嫁给欠发达地区。我们早已具备了对污染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控制污染排放的能力,养猪带来的污染排放也可通过建污水处理厂等方式净化。而且,先富地区还应率先摸索出先进的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技术手段,为全国的环境保护工作作贡献。
  治理而非转移污染,这是先富地区应当承担的一份责任;从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考虑,先富地区不应该将环境污染这个沉重的包袱,甩给欠发达地区。

全市禁止养猪为杜绝污染 东莞不怕吃不起猪肉?

  东莞市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养猪。东莞市市长称,东莞现有75万头生猪带来的污染排放量,相当于450万人口的污染排放量,要新建一座日处理能力达13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才能有效净化。
  实事求是地讲,养猪对城市市容市貌确实有一定的影响。如果政府采取措施规范养猪行为,对养猪污染进行综合治理,我完全赞成。但是如果政府认定养猪为主要环境污染源,在全市范围内“一刀切”地禁止养猪,理由显然难以服众。《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各城市要在郊区县建立大型生猪养殖场,保持必要的养猪规模和猪肉自给率。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和限制生猪饲养。”东莞市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养猪,法律、政策依据何在?
  表面上看,全面禁止养猪以后,城市环境能够得到改善。但笔者担心的是,全市禁止养猪以后,生猪供应完全依赖外援,在成品油供应不充分与养猪成本上涨的情况下,东莞百姓还吃得上价格不贵的猪肉吗?这个问题显然不能回避。政府如果没有对猪肉供应等基本民生问题作出周到的制度安排,仓促禁止养猪,就有“拍脑袋决策”的嫌疑。
  今年的猪肉价格上涨是不争的事实,不少百姓抱怨吃不起肉。从中央到地方都采取措施保证市场供应,猪肉市场供应紧张的问题才有所缓解。如果东莞在环境保护的名义下全市禁止养猪,又如何保证百姓餐桌上有猪肉?
  报道称,东莞将养猪视为城市的主要环境污染源。其实,这种看法根本不成立。无论从危害性还是从治理成本的角度考虑,养猪污染显然无法与庞大的工业污染相提并论。何况,猪粪便是很好的农家肥料,可以进行生态综合利用。再说,养猪对东莞有污染,难道其他地区养猪就没有污染了吗?如果全国各地都禁止养猪,怎么办?按照“什么污染环境就禁止什么”的逻辑推导下去,是否所有的工厂都得关闭,所有的餐饮企业都得停业,百姓还要控制吃喝拉撒的生理需要?
  笔者承认,工厂多、外来人口多,是东莞的实际情况。对于一个以制造业为主的城市来说,政府重视经济发展本无可厚非,养猪业确实不能为城市制造多少GDP。但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是,地方发展经济的目的是什么?仅仅是为了制造政绩指标,还是为了改善民生?把经济指标与民生利益放在同一架天平上时,孰轻孰重,其实并不是一个十分难以回答的问题。政府怎能把养猪当做额外的污染负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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