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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新一代合作社:组织特征\优势及绩效

2007-12-14 访问次数: 字体【
  [内容摘要]美国是全球农业发达国家之一,合作社在其农业发展过程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主要针对美国新一代合作社的组织特征、优势及绩效进行深入分析,并得出一些对我国农业及合作社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的启示。
    新一代合作社(New Generation Cooperative)是一个创新的合作社组织类型,是合作社运动蓬勃发展的新产物。在20世纪70年代早期,美国中西部地区北达科他州、南达科他州、明尼苏达州等率先在美洲野牛、罗菲鱼、食用豆、牛奶、谷物、硬质小麦等细分农产品领域采用新一代合作社组织形式,到20世纪90年代,这一组织形式在全美各地区更多细分农产品领域得到全面推广。目前,在美国成百上千个新一代合作社中,比较有影响力的是明尼苏达州的美国方糖合作社、南达科他州的大豆加工合作社、北达科他州的通心粉种植合作社、北达科他州的北美野牛加工合作社以及爱荷华州的火鸡养殖合作社。
  一、美国新一代合作社的组织特征
  新一代合作社并不是一个法定的特殊组织架构,它仅仅是传统合作社的新发展。在美国,20世纪早期出现传统合作社发展的第一次浪潮,主要是由于当时农业和农业市场处于较低发展阶段,农民需要组织合作社以改变其在农业生产投入品市场和农产品销售市场中的弱势地位;由于私人投资公司将注意力主要集中在更具吸引力的城市,农村地区的金融、零售、通讯、信息等服务供给严重不足,为应对这一状况,20世纪30-40年代形成传统合作社第二次发展浪潮;70年代以后,为应对全球化条件下政府对农业市场放松规制、农业产业化条件下生产经营风险加大、消费结构升级条件下的农产品市场细分加剧等的挑战,传统合作社在经历系统的组织创新后,成功地转型为新一代合作社。与传统合作社相比,尽管新一代合作社仍然奉行“一人一票”、“按惠顾额受益”的原则,但在资金筹集、社员人数与买卖协议、交货权利等方面具有独特的组织特征。
  (一)合作社资金筹集
  农产品增值加工所需资金量较大,美国新一代合作社在向银行或其他信贷机构取得贷款之前,一般会向社员募集项目所需50%以上的资本。尽管这些资本也可以从私人投资机构处获得,但为了能够与农民建立更紧密的关系,合作社还是只向农民募集,且将募集总资金分割成许多小份,份数取决于合作社实现最优加工效率所需投入资金的总量以及农民的交货能力。例如,某一合作社的加工项目需要资金100万美元,其中50万美元向农民募集,需要加工的大豆总量为每年100万蒲式耳,如果农民的平均交货能力为每年5万蒲式耳,那么合作社就向20位农民募集所需50万元资金,每位2.5万美元。同样,如果农民的平均交货能力为每年10万蒲式耳,那么合作社就向10位农民募集所需50万元资金,每位5万美元。
  (二)社员人数与买卖协议
  从实践来看,美国新一代合作社是一个相对封闭组织,它的社员数量取决于合作社预设的经营能力。传统合作社中,社员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随时进入与退出,且大多数合作社与社员之间很少签订稳定的买卖协议,从而致使合作社无法保证一个稳定的经营能力。将社员资格仅仅赋予那些愿意购买交货权利且有交货能力的农民,新一代合作社就能够持续获得最优经营水平所需的农业投入品。当然,新一代合作社社员数量也不是一成不变,如果合作社打算扩张经营能力,那么它就会向发起人以外的农民增资扩股。此外,新一代合作社还与社员签订涉及产品质量与价格的中长期买卖协议。与大多数传统合作社对社员所交付产品质量较少作严格要求不同,新一代合作社协议中明确规定社员上交合作社的产品质量,且可接受的产品质量变动幅度非常有限,以此保证后续加工环节的制成品品质;与传统合作社与社员按照当时市场价格交割不同,新一代合作社在买卖协议中与社员提前约定价格,这一价格可能高于或低于一个生产周期后该产品的市场价格,由于社员能够公正地分享加工环节的利润,因此协议中初级农产品的价格并不会影响社员的总收益。
  (三)社员交货权利与义务
  大多数传统合作社对于社员年度交货权利和义务并没有硬性的规定,合作社接收并销售社员任意数量的农产品,但社员也可能因为高价格、便捷性甚至个人关系将自己的产品直接销售给其他买主。对于美国新一代合作社,社员一旦投人一定数量的股本,那他就获得每年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水准向合作社交付与股本相对应的确定数量产品的权利与义务。例如,某一合作社单位普通股的交货数量为2850蒲式耳小麦,如果某一社员持有该合作社100单位普通股,那么他每年的交货权利和义务为285000蒲式耳小麦。如果该社员某年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与质量履行交货业务,那他就需要在别处采购合同所需产品交付合作社,或者由合作社代为采购,社员自己支付价差。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交货权利与社员所持合作社的股权相对应,故交货权利的价值取决于合作社的盈利水平,如果某一合作社盈利能力突出,那么交货权利就可能增值且可交易能力增强。尽管如此,为遵守有价证券、税收、社团组织等方面的法律,新一代合作社还是在章程中明确规定交货权利只有在征得合作社理事会的同意后方可向合作社其他成员转让,但禁止向合作社以外的成员转让。
  二、美国新一代合作社的组织优势
  与传统合作社社员相比,美国新一代合作社社员实际上同时拥有顾客、资助者、成员以及所有者四种角色。顾客的角色是指社员利用合作社采购投入品和销售农产品;资助者角色是指社员有资格按照资助额分红;成员角色是指社员在合作社治理和控制中拥有投票权;所有者角色是指社员向合作社投资且拥有一定的股份。传统合作社或开放合作社中,社员的这四种角色可能是任意组合,但几乎不会同时兼顾。如非成员的顾客、非资助者的成员。新一代合作社以交货权可转让的方式引入产权,交易对象仅限于合作社原有的同时拥有四种角色的社员,且交货权还会随着合作社经营业绩的改善而增值。这种特殊的产权结构引致新一代合作社表现出明显的组织优势。
  (一)能够有效解决“搭便车”问题
  传统合作社引致的“搭便车”问题主要表现在外部“搭便车”与内部“搭便车”两个方面。在外部方面,合作社利用自己的力量与下游采购商达成优惠的交易条件,但由于初级农产品的同质性较强,这使得合作社以外的农民不需要支付同等的交易成本便可获得与合作社相同的交易条件,这实际上是非成员对合作社成员的“搭便车”。在内部方面,合作社坚持“按惠顾额受益”的原则,这意味着无论是最早加人的社员还是新加入的社员,他们单位惠顾额的盈余返还相同,这种平等的分配方案既无法反映货币的时间价值,更无法反映资金的投资价值,因而造成合作社内新成员对老成员的“搭便车”。美国新一代合作社通过从事加工活动,以更加差异化的制成品实现初级农产品的增值,导致外部非合作社成员复制交易条件的可能性降低,有效地避免了非社员对社员的“搭便车”。而且,新一代合作社中交货权利随着合作社经营绩效改善而增值的制度安排,紧密地把社员的生产积极性与投资积极性、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联系起来,内部成员之间的“搭便车”激励得到有效抑止。
  (二)能够有效解决合作社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
  传统合作社“进出自由”的原则使得合作社股份在社员间转换和流动显得毫无必要,更何况实际上还缺乏有利于股份转换的二手交易市场,因此资助者对于合作社利润回报的要求在时间上可能远远短于资本的利润产生周期,即资助者无法容忍合作社的长期投资,如合作社在研究与开发、广告以及一些无形资产方面的投资计划。因此,资助者的短期利润回报要求对合作社理事会和管理人员形成强大压力,迫使他们要么增加那些能够带来更快现金流的投资比重,要么以减少留存收益的代价加快股份的偿还。显然,这样的制度安排阻碍了合作社规模扩大与可持续发展。尽管美国新一代合作社对社员交货权利转让有一定的限制,但交货权利在成员间的可贸易性、交货权利价值的可增值性能够极大弱化社员对于资本短期回报的激励,并且交货权利与初级农产品的生产相联系也抑止社员的撤资动力,除非他愿意承担巨额转换成本,不再从事农产品生产或转而生产其他农产品。于是,合作社理事会和管理人员就可以制定和实施更长期的且投资回报率更高的投资计划,推动合作社的长期发展。
  (三)能够有效解决合作社运行中的控制难问题
  合作社组织中,广大社员以及代表广大社员利益的合作社理事会与合作社管理人员之间形成委托代理关系,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利益分歧相联系的代理成本引起合作社的控制问题。传统合作社中,由于合作社股份不能在公开市场转让,且股份价值不能作为评价合作社经营绩效的尺度,因此类似于股份公司的外部市场压力和充分信息在合作社治理中就不存在,结果社员和理事会无法及时观察掌握合作社经营状况,导致合作社经营中的控制难问题。此外,在大型合作社中,广泛分散的股份更无法有效激励单个社员去监控合作社的经营绩效,这进一步加剧了合作社经营的控制难问题。美国新一代合作社的社员数量有限,而且股份可以在合作社社员之间转让,股份增值为社员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因此,新一代合作社一方面促使单个社员产生监控合作社经营的激励;另一方面方便社员之间的信息交流,增强他们协同监控管理者的能力,有效地解决了合作社运行中的控制难问题。
  三、美国新一代合作社的组织绩效
  (一)增加农民收入
  从本质上讲,增加收入是农民联合组成合作社的主要动机,也是合作社运行的主要组织绩效。传统合作社集合单个农民的需求,形成抵销上下游厂商市场势力的力量,通过压低农业生产投人品价格或提高农产品的销售价格实现增收。但受到农产品供求形势、上下游市场竞争格局以及合作社本身力量等因素影响,传统合作社为农民创造的增收空间有限且波动性较大。与传统合作社不同,美国新一代合作社主要通过延长产业链条、从事农产品价值增值活动实现增收,初级农产品价值增值与股份增值是农民收入增加的两个主要途径。由于农民在合作社中的股份与有特定数量和质量规定的交货权利密切联系,这就迫使他放弃为短期市场盈利机会从事小规模、多样化生产的动机,转而专注于某一类农产品的生产,提高大规模专业化生产能力,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经济。与此同时,依赖数量与质量均相对稳定的投人品,合作社通过专业化的深加工或再处理,实现加工环节的规模经济,并以“按资助额分红”的原则分配部分利润给农民。据美国农业部年度合作社统计表明,2005年受调查的2896个新一代合作社为他们的社员实现了约20亿美元的价值增值。同样,以公积金形式作为合作社扩大经营能力的投入,社员的股份也就随着公积金的多期累加和合作社经营能力的扩大而不断增值。据估计,在1972-1994年,美国方糖合作社社员股份增值了20倍;在1982一1994年,明尼苏达州玉米加工合作社社员股份增值了10倍。
  (二)促进社区经济发展
  传统合作社致力于初级农产品销售或提供农产品生产、销售所需服务,尽管可以为社区居民带来服务便利,但对社区整体发展的推动作用却非常有限。美国新一代合作社介入原本在社区以外进行的农产品加工处理环节,在实现农产品价值增值的同时极大地促进社区的整体经济发展水平。据美国农业部年度农民合作社统计表明,受调查的2896个新一代合作社2005年净资产总值为200亿美元,同期业务总交易额为1065亿美元。概括起来,新一代合作社主要从四个方面促进社区经济发展:(1)新一代合作社的增值加工活动为社区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改善社区居民总体可支配收人水平。如北达科他州通心粉种植合作社与南达科他州大豆加工合作社成立时分别为当地创造300个和70个工作岗位;受调查的2896个新一代合作社2005年提供的就业岗位约为125000个。(2)新一代合作社在开办与运行过程中的巨大支出带动关联产业的发展,如零售业、建筑业、生活服务业等。(3)新一代合作社为地方政府拓宽税基,有助于地方经济发展。依照美国相关法律,从事增值活动的合作社承担的企业税税率低于普通企业,在扣除返还社员的红利后承担与一般企业相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合作社社员的红利所得作为收入的一部分,应向政府交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尽管合作社享受优惠税率,但合作社的发展必然增加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4)新一代合作社积极参与和实施社区发展项目。对他们而言,社区成长和发展将会直接转变为他们的业务量的增加。如南部合作社联盟曾经在南部11个州实施一项旨在帮助低收入、少数民族农民获得信用和技术的计划。
  (三)改善农村人力资源状况
  实践表明,美国新一代合作社在防止农村劳动力流失、改善农村人力资源状况方面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第一,通过加工处理环节不断增加的就业吸引新工人及其家属,稳定和提高地区人口总量。如美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新一代合作社发展状况良好的Eddy和Fostel。县1990-2000年人口流失率为5%,而同期新一代合作社发展较差的农村地区的人口流失率为11%。第二,通过促进合作社中能人的领导能力和管理素质提高,改善人力资源结构。在合作社的发展中,能人的作用举足轻重,组织者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合作社的未来。因此,新一代合作社农产品深加工和制成品销售的任务为组织者与管理者创造不断提高管理技能、交流技巧、团队问题解决能力的实战机会,有助于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储备。第三,合作社教育促进农民素质改善。教育、培训和宣传作为新一代合作社的原则之一,它在社员价值观、自立与自尊教育,工艺技巧、商业与金融实践教育等方面所做工作也极大地促进了农村人口素质的改善。
  四、启示
  1.坚持合作社是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的主要形式。从20世纪初至今,尽管美国农业发展的条件发生巨大变化,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不同时期农业面临问题和任务不一样,但合作社始终是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的主要形式。我国要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今后除了继续对农业实行各种减免、补贴等扶持政策外,还应当更多关注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鼓励和支持合作社的发展,以使合作社成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的主要形式。
  2.组织创新是保持合作社生命力的源泉。美国传统合作社发展早期,由于社员对合作社的强烈信任和依赖,内部“搭便车”问题、社员对合作社回报的短期强激励问题、社员对合作社的弱监督激励问题等并不突出,但随着合作社越来越大以及社员对合作社态度的多样化,这些问题开始成为阻碍合作社发展的力量。为应对这种状况,新一代合作社在秉承传统合作社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在组织特征方面进行较大创新,使得合作社得以保持强大的生命力。我国农村合作社要实现进一步发展,除了保持合作社仍然具有生命力的部分基本原则外,还应该根据国情、区情以及根据不同的产品类别进行组织创新和组织再造。
  3.产权是合作社发展的根本问题。将社员的交货权利与社员在合作社中的股权密切联系,是美国新一代合作社解决社员弱投资激励的产权安排,能够有效地惩治合作中的机会主义行为。这可为解决当前我国许多地区农民合作意识弱、合作能力低等“合作难”、“难合作”问题提供借鉴。
  4.介入农产品价值增值环节是合作社业务发展的主要方向。生产合作和流通合作可以促进农民增收,但增收空间有限,且易受农产品供给条件影响,增产不增收的问题无法从根本上得到治理。借鉴美国新一代合作社的经验,成立农产品增值加工专业合作社或者有加工处理职能的综合合作社应成为今后我国合作社发展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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